2021年商铺、场地公开招租公告
我公司衡阳西路2号北一巷、衡阳东路15、明秀东路北二里、衡阳西路12号北二巷、衡阳西路12号、杭州路38号等路段若干商铺原租期已满,以及部分商铺、场地空租,现对外公开招租。
一、商铺、房屋、场地简介
二、招租要求
1、以上商铺、场地均按现状招租,意向承租人可实地查看、了解商铺、土地的现状及相关费用。
2、禁止转租,否则,一经发现,公司有权收回承租权。
3、租金暂按2020年价格执行,尊重历史,同等条件下,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4、租金按月结算,签订《租赁合同》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首月或季度租金、合同履约担保金(2个月租金),水电、物业费自行与物业沟通后另计。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,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无息退还。
5、承租人应于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下个月或季度租金,逾期支付某月或季度租金,每跨一个月份,则承租人须按该月欠租金额的10%支付违约金。累计1个月不交租金的,出租方有权解除《租赁合同》,收回商铺、场地。
6、租赁期限内,出租方仅负责维护租赁商铺、场地的主体结构部分,其他配套设备、设施包括水管、化粪池、天面、防水以及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而产生的增设物和所安装的设备、设施仅由承租人负责维修、养护,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。租赁期内,由于承租人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、场地的损坏,承租人负责维修和更换,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7、租赁期间,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、场地,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,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。
8、承租人基本条件:(1)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;(2)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,能够按时支付租金;(3)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其他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
报名地址:南宁市衡阳东路1号广西一建大厦2516室
联系电话:0771-2210826
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
2021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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